娄底新闻网2009年11月5日讯(张能 徐果)昨日,有网友在本网的民生地带反映,娄底市邮政储蓄银行柜台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向消费者搭售邮政明信片:
前几天我去火车站旁边的邮政银行取钱,等我输完密码准备拿钱时,营业员不紧不慢的对我说拿5块5毛给我!”,我愣了一下,我取千来块钱还要这么多手续费啊?不过也没想太多,掏出10块钱给营业员,之后给了我取的整钱、存折和一本明信片还有退的4块5毛钱,这时我才知道我付的钱是明信片的钱,随口说了一句:这明信片我不要!”这时营业员对我横了一眼说:必须要买的。”我说:我又没说要这个(明信片)!你问都没问我就要我买。”你不要也没办法,你去哪个银行都是一样的。都是要买的。”之后,营业员也不理我了,任我一个人站在柜台前说,她就忙她自己的了。最后看见没人理我,只能无奈的拿着明信片离开了。
后来回家越想越气愤,凭什么我要买这个明信片啊,还那么贵,营业员的态度还那么差,我们是顾客是上帝啊,买之前也不问问我需要不需要,一张单据也不给我。再说什么年代了,谁还用明信片啊,只能让它在我家的书柜发霉。这邮政银行是什么破规矩,到银行取钱也能被杀黑。难道我们老百姓的钱就那么好赚?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来到火车站邮政储蓄点与长青路邮政储蓄银行进行了调查,在邮政储蓄业务受理窗口前,记者了解到邮政储蓄工作人员确实有向储蓄客户搭售邮政明信片的现象,少数人在发现后会明确拒绝购买并要求返还已付的金额,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仍有大部分人拿到邮政明信片后没有表示不满。据邮政员工反映,邮政系统每年都会布置高额的明信片发售任务给属下员工,并且此任务的完成量与员工收入直接挂钩,因此一些员工不得已采取非常规方式去完成这项任务”.
记者来到娄底市邮政局执法督察部进行了解,执法督察部办公室吴主任表示,邮政局内所有员工确实都有不同金额的明信片发售硬性任务,但是邮政明信片的销售应该采取公平自愿的原则,个别营业员误导客户购买是属于违规的行为,情况核实后他们将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如果客户遇到强买强卖行为,可拨打娄底邮政服务督察部电话:0738-8315036,并提供具体时间和违规办理业务窗口的信息。
企业为了创收给员工下达任务是能理解的,员工经过正确的渠道努力完成任务是应该的。但是员工不能利用企业与消费者交流的机会,置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的利益于不顾,将企业加给员工的重担”转嫁于消费者。就此事记者查询了相关法律,邮政个别员工这一做法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二章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及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可以采取法律的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